記者台北報導
經過數十年摸索,中國大陸的國家公園終於跟上世界的腳步。2026年1月1日,大陸將正式施行《國家公園法》,為現有的5座國家公園提供法律上的完備,建立由中央統一規範的管理體系,也象徵著朝向生態大國邁進。
大陸的5座國家公園已成立4年,包括三江源(長江、黃河、瀾滄江)、大熊貓、東北虎豹、海南熱帶雨林及武夷山。依據中國「國家公園空間佈局方案」,目前還有44個國家公園候選區,加計已成立的5個,預計10年後國家公園總面積將達110萬平方公里,居世界首位。
候選區是以國家代表性、生態重要性與管理可行性為標準,其中陸域44個、陸海兼具2個、海域3個,涵蓋森林、草原濕地、荒漠等生態系統、5000多種野生脊椎動物及近3萬種高等植物,同時保護國際候鳥遷徙、鯨豚類洄游、獸類跨境遷徙的區域。

在分布上以青藏高原13個最多,占總面積約7成,黃河與長江流域則分別有9個及11個,共遍及28個省份,占中國陸域面積11%。屆時,中國大陸現有的700多個自然保護地、超過8成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及棲息地都將納入國家公園範圍內。
《國家公園法》共7章63條,分為佈局與設立、保護與管理、參與與分享、保障和監督、法律責任等,明定國家公園旨在保持重要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,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。法案支持、鼓勵區內居民積極參與,提供與國家公園保護目標一致的生態產品和服務。生態管護崗位應優先聘用當地居民。
在國家公園內除了依法需展開的活動及居民必要的活動外,核心保護區禁止人為活動,若因此造成生態破壞,除了限期恢復補救,並將處100萬以上500萬以下人民幣罰款。
早在1982年,大陸設置第1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後,就有學者倡導應建立國家公園管理體制。2006年,雲南省林業廳建立「雲南普達措國家公園」,是大陸首次出現國家公園。2年後,中央批准設立「黑龍江湯旺河國家公園」,但因沒有相關法規,無法有效管理,1年後即叫停。直到2013年中央確定全力推行,國家公園建設與法制化才逐步踏上正軌。
國家公園濫觴於1872年美國成立的「黃石國家公園」,目前全球已有近100個國家設立共約3800座。台灣於1972年制定《國家公園法》,1984年成立首個墾丁國家公園,至今已有9座,占陸域面積8%。
照片來源:攝影者王若


